【报送单位】: | 2012-07-26
7月19日,局党委印发《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》,对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工作主要任务、基本要求、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进行具体规定。《通知》强调,要坚持从实际出发,立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实践,在总结经验、探索规律上下功夫;坚持广泛发动,每个党支部都要总结,每名党员都要参加,通过总结进一步提振精神、明确方向;坚持群众参与,运用和推广群众评议的好经验好做法,采取个别访谈、召开座谈会、发放问卷、网络评议等方式,畅通群众参与渠道,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和建议;坚持边总结边深化,把总结过程化为深化认识、推动工作的过程,在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年各项工作中,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,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。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明确责任,高质量完成总结工作的各项任务。要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主题,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,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任务。局党委将在8月底前召开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总结会。各单位活动总结报告8月15日前报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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